
孩子的倖存者內疚,如何陪伴孩子走過自殺創傷
太古城母女離世事件,是一個沉痛的提醒。一名十二歲女孩,在與母親爭執後,目睹母親入房,其後從高處墮下身亡。女孩報警求助,接觸多位專業人士,當晚由父親陪同回家,約15分鐘後,不幸離世。
孩子面對至親自殺所承受的心理震盪,往往超出成人想像。
一、當安全感徹底瓦解
對十二歲的孩子而言,母親既是照顧者,也是情感依靠與身份認同的基礎。當她在衝突後突然離世,孩子不只失去親人,也可能把事件與自己緊緊連結。
若事發前曾有爭吵,孩子容易誤認因果關係,形成推論:「因為我說了那些話,所以她死了。」
創傷初期的平靜未必代表安穩。情緒麻木或異常冷靜,往往只是暫時的保護。當環境稍為鬆動,壓抑的情緒可能延後爆發,因此持續陪伴,比一次評估更重要。
二、倖存者內疚:羞愧與自責的漩渦
在自殺創傷中,常見倖存者內疚。孩子可能反覆問自己,是不是我做錯了?我為甚麼仍活下來?
在強調孝順的文化背景下,孩子更容易把悲劇歸因於自己,不斷重播事發片段,加深自責與羞愧。這種內疚常伴隨矛盾情緒,若缺乏支持,可能演變成更深的絕望。
倖存者內疚也可能出現在其他家庭成員身上,整個家庭都可能陷入自責與無力。儘力幫忙的專業助人者,可能也需要關心。
三、平靜外表的風險
創傷中的孩子,有時會顯得異常冷靜、合作。這可能是情緒抽離,掩蓋尚未浮現的衝擊。
回到熟悉的創傷環境,某些傢具、聲音或景象都可能喚起記憶。創傷反應往往延遲出現,因此持續陪伴,比一次性的判斷更重要。
面對生命,我們需要極度謙卑。
四、讓孩子區分情緒與責任
成人可在穩定關係中告訴孩子,母親的決定源於她當時承受的痛苦,並非一次爭吵造成。這樣的理解需要時間。
要讓孩子區分責任,成人的行為由成人負責,孩子沒有能力,也沒有責任改變結果。 容許孩子表達矛盾情緒。她可以愛母親,也可以對母親感到憤怒,無須背負母親的選擇,更無須自我責怪。
幫助孩子為情緒命名,往往是修復的開始。穩定的陪伴,方能慢慢重建安全感。
五、如何與孩子談及死亡
與孩子談死亡時,重點是誠實與合乎年齡。避免把死亡說成睡著或去了遠方。
可以說,她從高處跌下來,身體受了很嚴重的傷,醫生救不了她。若涉及自殺,可解釋為她當時心裏非常痛苦和混亂,作了傷害自己的決定。無須交代細節,只需按孩子的理解能力回應。
六、陪伴孩子走過風雨
十二歲正處於建立身份的階段,對責任與自我形象特別敏感。一旦把死亡與自己連結,震盪會格外強烈。
這場悲劇提醒我們,永遠不要低估孩子的內在世界。表面的平靜未必等於真正的平安。當孩子經歷巨大創傷,更需要持續而溫柔的關懷。
願每一個承受內疚的孩子,都能遇見願意守望的大人。
願我們都多走一步,彼此守望。
周華山博士

自在社創辦人周華山博士,從事社會心理學研究、教學與寫作多年。曾於理工大學(1988–1991)及香港大學(1994–1998)教授社會學與心理分析,至今已出版著作35本。2006年創辦「自在社」慈善團體,2014年成為身心靈平台的召集人與發起人。長期以大眾化語言,把社會心理學轉化為貼近生活的分享。
自在社







Comment
暫無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