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要聞|官媒稱監管叫停Manus併購案合理、合法、必要
28/04/2026

國家發改委27日宣布否決美國科技巨頭Meta(US.META)對中國AI初創公司Manus的收購案,令其成為中國施行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制度以來首個監管主動公開的案件。對此,官媒《環球時報》刊登社評文章稱,中國有權對這宗併購案依法依規實施干預,這一決定合理、合法、必要,既是中國政府履行監管職責的體現,也符合國際社會在戰略技術領域加強安全審查的通行做法。
文章指出,在全球範圍內,涉及AI、數據、算法、關鍵軟件、核心團隊和敏感技術的跨境併購,從來都不是普通商業交易。「Manus早期研發在中國落地,核心數據取自中國,這些關鍵特徵決定了其人員、技術、數據的流動必然與中國利益產生關聯」。
文章並指,根據中國法律法規,相關技術的出口、跨境轉移及相關投資活動,必須依法接受安全審查、評估,直至獲得許可。中方對這項交易行使管轄權有著充分且堅實的法律基礎。
央視指監管禁止的是「企業『洗澡式出海』不合規做法」
此外,《央視新聞》亦發文解讀Manus併購案被禁所釋放的信號以及「禁止的是甚麼」。
文章指,首先,禁止的是企業「洗澡式出海」的不合規做法。業內知名律師表示,Manus併購案涉及將境內的AI業務資產轉移到境外,並最終出售給境外公司Meta,依據《外商投資安全審查辦法》,即便前期的向外遷移發生於創始人控制的關聯主體之間,後續交易仍會被納入外商投資安全審查視野。Manus將總部遷至新加坡,而當時其核心業務還在境內,此後,公司將與核心業務相關的主要人員、技術等關鍵資產也陸續向境外轉移,同時境內的Manus公司被逐步與核心業務剝離,僅保留非核心業務的存量運營。整個操作最終實現了Manus系公司的核心業務由中國境內向境外的整體轉讓,觸發了跨境投資交易的合規風險。
其次,禁止的是開放中的安全風險。具體看,Manus早期主要研發在中國,技術團隊是中國工程師,這些關鍵特徵決定了其人員、技術、數據的流動必然與中國利益產生關聯。根據《外商投資安全審查辦法》,此類技術相關投資活動,應依法接受安全審查。
撰文:經濟通中國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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